西安交通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 2025-12-08 11:33:25
【注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3.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及专业知识基础,并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
4.各接收注册学院(部、中心)可在条件2、3基础上制定具体注册要求;对于具有较高科研和学术能力或突出培养潜质但不满足学位年限要求的申请者,可向注册学院(部、中心)提交申请。
5申请注册人员须查阅接收注册学院(部、中心)通知要求,提前与拟报考指导教师联系确认后再申请注册。
【课程培养】
申请注册生效后,根据接收注册学院(部、中心)要求,按照学校相关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在导师的指导下制订培养计划,选修研究生课程(具体事项见相关通知),开展相关学习及学位论文工作。申请人资格预申请通过后须在四年内完成规定的所有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到期未通过课程考试者,学位申请自动终止,申请人博士预申请资格自行清除。
【资格审查】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所有课程考试者,须自资格预申请通过后五年内,经指导老师同意,所在学院批准,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同等学力博士学位申请所规定的资格审查材料,学位办对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申请人是否已达到同等学力博士学位申请资格。
【学位申请】
申请人具备下列条件时,可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出博士学位申请:
(1)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五年以上;
(2)满足所在学科申请博士学位社会评价的基本条件;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或其他相当于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水平的成果;
(4)已经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工作,论文已通过由相关学科组织的预答辩、学位论文格式审查等,*关于学位等具体要求,可登录研究生院主页,查看学校同力申博实施细等相关文件规定。
